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下辖14个基层法院。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670人,其中长春市中院法官及工作人员321人;司法改革后,招录文员139人。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老干部处、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行政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执行处、复议监督处、执行综合处、涉诉信访一处、涉诉信访二处、信访综合处、研究室、法警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共计28个内设部门。
近年来,长春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服务创新发展,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全面提升司法公正公信,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有力地惩罚了各类刑事犯罪,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全力化解执行、信访积案,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跨越。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多项荣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法官的优秀代表翟树全同志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干部",成为全国模范典型。2017年,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长春市模范集体”、“长春市精神文明单位”。
咨询电话:0431-88558766
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
审判流程公开的内容: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独任法官、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送达管辖、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更换办案法官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信息公示
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呈报的王海鹏等85名罪犯减刑案件,本院现将案件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31日。社会公众反映意见,可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提出,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3999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邮政编码:130028,电话:0431-88558443。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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