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7日长春市政府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府院联动会议召开后,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互动,围绕府院联动工作开展一系列积极探索,共同制订《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的十五项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落实。
8月3日,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召开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凤义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向东共同签署《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的十五项措施》。
今年4月,市政府和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在该《意见》确定的府院联动框架下,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聚焦多元解纷、公证、仲裁、社区矫正等领域,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诉源治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执行联动等内容提出十五项具体措施。措施涵盖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联动、强化诉源治理联动、强化诉讼工作联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强化监督交流联动等五大方面内容,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工作协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同时,市法院、市司法局共同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构建领导有力、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搭建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运转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规范有序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为目标,着重建立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平台、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两个线下平台和诉调对接网络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立足源头预防,强化诉前治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梁向东在讲话中表示,《十五项措施》开启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合作的新开端,双方将保持密切联系,良性互动,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贡献力量,推进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贡献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上贡献力量,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围绕《十五项措施》设定的具体目标加快推进,狠抓落实,以抓推进为先导,层层推动措施落地生效;以抓细化为手段,全力提升措施可执行性;以抓落实为根本,切实发挥措施的作用;以抓沟通为纽带,扩大府院联动的成效,共同为长春的法治建设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程凤义在讲话中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密切沟通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抓好十五项措施的细化落实,推动府院联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一要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深化共识,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全市15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功能,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会商交流机制,建立法治政府达标创建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要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深化共识,共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力推动综合性解纷平台建设,完善对接机制,推动立法和制度创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点带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要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深化共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强化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搭建人民法院与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的理性交流平台,逐步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交换,共同为法治长春建设、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溟辉主持会议。市法院副院长侯海霞、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云飞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4 1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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