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和省高院指导下,根据《长春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以人民为中心价值观念,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相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全市法院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德馗担任,副主任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缃凡,党组成员、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扬担任。专项办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设在刑二庭,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宣教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队、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领导作为专项办成员。专项办下设五个组,具体开展宣传发动、案件承办、信息报送、财产执行、监督检查、总结提升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案件办理组
任务内容:将涉老诈骗犯罪全部纳入打击范围,同时突出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防护”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依法快立快审,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下指导,统一全市涉养老诈骗案件裁判思路;深挖养老诈骗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黑恶势力犯罪、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行业领域整治;坚持防范打击犯罪、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及时评估涉养老诈骗案件尤其是其中涉众型集资诈骗案件的信访风险,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工作,妥善稳控;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案件办理中收集到的涉养老诈骗线索分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核查,确保办结时效,及时反馈线索进展情况,保障群众诉求,确保线索深挖彻查到位。
责任部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
(二)宣传总结组
任务内容:做好重大、敏感涉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三同步”要求,加强涉养老诈骗案件舆情分析研判,统一口径和发布渠道,严防恶意炒作;坚持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市法院新媒体矩阵开设专题专栏,以悬挂宣传条幅、推送公众号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市法院重拳出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推进审判业务工作“精品计划”,征集汇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凝结全市法院涉养老诈骗案件司法研究最新成果,指导审判实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总结提升专项行动打击成效,加强建章立制。
责任部门:宣教处、研究室
(三)财产执行组
任务内容:加强涉养老诈骗案件财产处置工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在期限届满前及时采取续行措施,确保涉案财物严格依法查扣到位,没有转移、灭失风险;加大涉养老诈骗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坚持快立快执,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财产返还等工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责任部门:执行局
(四)监督检查组
任务内容:加强对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五)综合保障组
任务内容:及时跟进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专项办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为专项行动提供组织策划、会务筹备、物资供应、车辆保障、庭审场所、秩序安全、环境消杀等方面保障,坚决杜绝因保障工作不力影响专项活动进展的情况。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警队、机关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专项办主任、副主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部署推进。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审判人员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对于全国或省级专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采取领导包案、院庭长承办等方式加快审判进度,确保案件质量、审判效果。
二是健全机制建设。对全市法院涉养老诈骗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定期与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会商,逐案明确办案进度和时间表,限期结案;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涉养老诈骗案件提前介入、请示、报告、会商等机制,在坚持依法办案原则的前提下,加强上下级法院联动,强化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配合,重要情况及时提请市专项办主任会议研究,及时向省高院专项办汇报,确保高效解决困难、问题,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规范宣传制度,把握宣传时机。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反诈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及时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要成果,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31 2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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