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持续推进长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为东北振兴经济发展全局服务,经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长春破产法庭。自2022年6月22日起,长春破产法庭管辖以下破产案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及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包括执转破案件);
二、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
特此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6-21 19:59:45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