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关乎司法权威、关乎社会民生。法院应当持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从大局着手、紧盯短板弱项,构建科学、正规、合理的管理举措,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彰显法治天平的光辉。
为扭转审判质量落后,局面,从2021年开始,长春经开法院探索打造学习型法院,提升办案法官理论素养,不断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案件质量出现改观之态。
一、强化院庭长监管作用,夯实管理基础
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对系列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涉及重大事项案件,要求院庭长必须深入指导、落实监管主体职责,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严格审判权利监管,防止随意剥夺诉权情况出现,要求法官对拟驳回起诉案件必须经院庭长把关,如出现不请示及裁判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案件,从严落实问责追责。经此约束,审判权利运行更加健康,避免出现司法威信受损、信访矛盾激发的隐患。
二、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广审判经验
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对发改、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建账,交给审委会委员进行评查。评查会议召开前,认真征求办案法官意见,同时表明案件定责以审委会意见为主,消除评查委员的顾虑。认定责任后,适时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大会,由评查人对问题案件进行点评,指出问题原因,凝练推广审判经验。对于问题案件,落实问责追责,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提升法官办案主责意识。积极推广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对于上会讨论仍被发改案件,适当减轻惩处等级。健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以考核结果作为法官退出员额序列的重要参考。落实“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改革导向,使法官正确认识员额不是“保险箱”。综合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量指标情况,对法官进行排名。连续3年绩效考核结果排在最后一档的,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责令退出员额。
三、搭建学习交流凭条,巩固提升法律素养
创建学习型法院,构建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院庭长率先垂范,精学审执业务,深入了解审执工作面临的问题,有的放矢布局全院阶段性工作。各庭室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讨案件难题、总结办案技巧、分析工作短板、订实整改举措。此外,创新学习形式,以学促审。抓好“法官讲堂”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法官轮流授课,创建“知识互补、共同学习、全面提高”的学习格局。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培育钻业务、强素质、争先进的良好风气。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10: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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