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长春地区法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长春中院严格按照省高院部署,切实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体化、制度化、智能化、系统化工作方法,层层落实做好推进,助力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长春模式”,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树立全局思维,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一体化”推进
一是统筹一体部署。长春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门部署两级法院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领导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指导两级法院提高思想认识,摒弃等靠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将此项改革作为破解司法能力不均衡的突破口,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助推器,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的新动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开局。二是加快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对下指导职能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指导“四统一”工作模式,梳理出适用长春地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15个重点环节,采取“先推后进”的工作方法,充分利用长春法院所具有的人员、技术、场地等资源优势,全面布好闯关探路“排头阵”,全力做好攻坚克难工作衔接,奋力实现各项辅助职能应剥尽剥。三是深化一体探索。跨层级组建研究团队,广泛征求两级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此前两级法院关于各个环节事务集约化的探索与尝试,针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实现问题各个击破。充分借鉴我省先行试点法院和其他省份法院的先进经验,坚持“为我所用”,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聚焦改革长效,助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机制化”落实
一是强化制度设计。制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工作方案》,针对需要集约的各项事务,逐项制定管理制度,并指导两级法院做好制度落实,强力开展集约化改革。二是规范流程标准。结合长春地区案件特点和本次改革最新要求,系统梳理此前全流程无纸化和书记员集约化工作经验,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标准,按标准推进集约化改革。三是优化工作模式。结合实际推广“责任部门联动、业务部门参与、试点单位先行”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推进模式,立案部门、技术部门、审判管理部门联合研究分析,最大限度厘清优势和短板;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深度参与,找准找实问题症结,从十五家基层法院选取两家城区和一家外县区法院为试点,作为集约化改革的“孵化器”,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
三、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智能化”运行
一是日常办公集中化。着力打造“1+N”工作体系,升级现有的智能辅助办案中心,设立集中送达组、卷宗装订组、扫描编目组、档案归集组,逐步推进庭审和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为全面彻底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与审判核心事务实行制度化剥离打好基础,最终建成“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二是技术支撑精准化。准确把握集约化的运行规律,用好现有的智能接待室、智能法庭、智能合议室、智能法官会议室等智能场景,优化软硬件建设,持续深化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通过技术手段疏通堵点难点,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推广和运行提供智慧支撑。三是流程衔接规范化。强化立案、审判和档案管理的协同和衔接,实行电子卷宗线上流转和流程节点智能管控,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确保流程明晰,环环相扣,切实减少实际运行阶段可能发生的衔接不畅、运行不通等情况,保证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过程中的服务质效。
四、强化考核评价,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系统化”管理
一是整合人员力量。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通过辅助事务外包的方式,将事务性工作交由外包团队负责,疏解法官和法官助理的非审判核心业务,保障法官和法官助理专司审判,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重视审判辅助人员的司法能力建设,实行人员准入干预,保证辅助人员匹配岗位要求。坚持“传帮带”式培养专业技能,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模式,提升辅助人员能力水平。三是优化管理监督。将辅助事项纳入监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流程监管督查,推动审判业务庭室和辅助事务团队的相互监督,同时,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共同把控办案节奏,缩短流转周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01 14: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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