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安法庭收案682件,结案663件,结案率达97.21%,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9.96%。从案件统计来看,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系本院的发回重审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引发的《完善四级法院审结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的内容要求及指示精神,开安法庭全庭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并且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开安法庭2022年打造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为无讼村屯。开安法庭不断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对法庭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充分发挥法庭职能,多年来,法庭无上访案件,也未出现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宜由本庭审理的案件,也未出现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也未出现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也未出现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之间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截至案件审理时仍未解决的案件,也未出现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案件。
立足于法庭实际审判工作实践谈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感悟,此次改革针对的是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不清、案件自下而上过滤分层功能不足的问题。简单来讲就是让合适层级的法院审理合适的案件。也就是更加合理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法官职业素养,用好信息技术,确保各类案件既审的了又审的好。开安法庭始终遵循民事诉讼法关于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形成的金字塔形结构,也充分遵循法定诉讼程序与审级职能定位相配套形成的金字塔形案件分流机制。程序法的目的旨在保障公民的诉权和客观法秩序的强化,组织法则在有限资源下去做配套。实际审判工作中,法官需融会贯通于大前提即法律适用,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查明小前提案件事实,将目光于大、小前提之间来回流转,最终得出一个正确的、合理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从审级来看,一审更着重于查清案件事实,二审更多处理法律争议,解决疑难杂症,统一法律适用分歧,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更倾向于价值导向和法律续造。一审解决大量简案小案,二审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而最高人民法院引发的《完善四级法院审结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的内容要求及指示精神则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不断完善审判重心下移的工作。笔者认为案件下沉的范围是需要明确的,下沉只是工作的起点,但只有基层法院接得住,才能更好的沉的下去。
多年来开安法庭始终坚持“诉前过滤、诉中聚力、全流程巩固”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诉源治理工作。诉前,采取“1+1”接待模式,由庭长亲自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通过类案释法明理等多种沟通方式及时主导化解有调解可能性的案件,每年有近200件案件在诉讼前得以化解。诉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办案法官每月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人民法庭开到人民群众“家门口”,特别是在四、五月份备春耕期间,积极开展“春耕生产服务月”活动,就地排查矛盾解决纠纷,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推行“全流程普法”工作模式,坚持进门讲法、就事论法、案后普法“三步走”,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积极开展登门调解,尽力减少当事人心里对抗,维护家庭和睦和邻里和睦,结合百名法官进网格百名法官进校园“双百工程”工作要求,法官实时通过网格群、钉钉群等平台进行云端普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安法庭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以县委政法委综治平台为依托,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资源,多方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庭干警不定期到辖区企业问需于企,将有发生群体性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充分调解,为其把脉问诊。注重发挥诉讼指导、非诉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入推进“标准化法庭”建设,在地方政府等多方鼎力支持下,建设标准化法庭,并打造普法宣传长廊,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提升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在人民调解员配合下,开安法庭定期到无讼村屯走访,结合经典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对网格员、调解员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分析研判,并制定相应的预处理措施。另一方面,利用人民法庭点多面广的优势,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庭两所”共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发现化解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01 15: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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