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
案由 | ||||
告
知
事
项 | 1、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 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3、 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 如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邮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 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按相关法律规定。 | |||
送
达
地
址 | 当 事 人 | |||
送达地址 | ||||
电话(手机) |
邮编 | |||
其他联系 方式 | ||||
当
事
人
填
写 |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5 17: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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