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的法官在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名原告于2021年8月开始到某工地就职,截至离职时,尚有共计约6万元工资未发放,至今近2年时间,仍无人给付,三名原告将李某及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官接收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原告提交了同批民工的工资支付台账,有被告李某个人的签字确认,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晰,按理来说能够认定相关事实。但在如期开庭后,被告李某抗辩其和案外人孙某是合作关系,签字确认工资台账后,通过孙某联系的案涉农民工工资款,已全部转给孙某,不认可再次支付,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原告表示:“工资台账上其他民工的工资款都已发放,就我们三人没有取得款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事情和孙某无关,就是被告欠我们钱!”法官认为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因素发生了变化,故向三名原告释法明理,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追加孙某为第三人,原告表示理解。在与孙某取得联系后,没想到他也完全不认可被告李某的说辞,表示支付给自己的款项并不包含三名原告的工资款,而且孙某仍欠付自己其他工程款。案件因此陷入了瓶颈,需要再次梳理研判。三名原告表示,平常自己都在不同的省份务工,不能一直等下去。法官考虑到农民工追讨工资和日常工作的不易,告知原告可以正常外出务工,法院一定会为他们解决问题。不管开庭还是调解,都可以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进行,不用来回奔波。此后,法官多次与被告及第三人沟通调解,组织对相关账目进行核算,向双方释法明理,表示双方之间的问题可以另行解决,但农民工付出劳动应得的血汗钱,应该及时得到给付。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明确了给付主体及给付金额,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官助理对原告的耐心指导下和不影响原告务工时间的情况下,原告顺利通过线上APP参与到案件调解程序中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法院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三起案件圆满办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农民工的“薪”愁,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开法院将持续加强对民生案件的化解力度,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