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在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应书被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被授予“长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应邀参加大会接受表彰。
吴应书现任长春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曾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17年以来,勇于担当,长期扎根刑事审判一线,不忘初心,锐意进取,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云公民、王立科、刘彦平及傅政华等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受到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起草100余份扫黑除恶斗争方案和材料,建立12项常态化工作机制,他参与指导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10余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审结各类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及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无一差错,有力促进了社会安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获得各种荣誉二十余项,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为吉林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被评为全省青年审判业务专家。
“长春市劳动模范”称号是党和人民给予劳动者至高的奖励。被授予“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称号,是对吴应书辛勤工作、甘于奉献的一种肯定,也是长春法院深入贯彻“1237”总体工作思路2.0版、努力培育精品工程的成果。吴应书身上所展现出来的劳模精神,为全市广大法官树立了榜样。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满怀豪情扛起“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责任使命,立足岗位、开拓创新,诚实劳动、勤勉工作,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据悉,长春市劳模大会由市政府主办,每5年评选和表彰一次。长春市第35届劳动模范评选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表彰为长春振兴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员,以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氛围,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劳动者创新创造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凝聚起全面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本次共评选出为长春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市劳动模范179人,其中来自全市法院系统的劳动模范仅1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6-15 1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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