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做好刘立军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三同步”宣传保障工作。10月19日,长春中院依法对刘立军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立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宣传纷纷予以报道,在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刊发相关报道150余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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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04 1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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