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件执行案件,标的虽不大,但却很有意思,干警们私下都称这个案件为“香菜地”案。近日,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既兼具了法理与人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的隔阂,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被执行人面临的现实困难,保障了民生,践行了“善意执行”的理念。
张某系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民,2015年起一直在吉林省某种业有限公司处购买蔬菜种子,截止2020年底尚欠种业公司部分种子款未予给付。种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张某诉至宽城法院。经宽城法院法官审理,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种业公司种子款17450元。此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种业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张某名下财产信息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多次前往张某住处但均未找到张某本人,前往张某承包田地亦未发现有农作物产出。经与村民沟通了解,张某当时生活确实非常困难。此时,种业公司代理人称,一直以来张某都会种植香菜等农作物,如果张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希望法官能够对张某种植的香菜进行处置。对此,法官耐心解释,已实地走访了张某承包田地,未发现张某种植任何作物,目前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等到明年再去实地调查,到时根据情况再确定执行方案。
时间过的很快,又到了香菜收割季节,“香菜地”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执行干警依旧将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放在心上。近日,执行局干警邹宁、宋函带领申请执行人再次前往农安县头道沟村张某住处,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在张某承包土地处找到了张某。经沟通了解,张某表示并不是自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是当初因香菜籽质量问题,与种业公司产生矛盾,双方就偿还方案不能达成一致。另外,今年香菜欠丰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欠款。然而,种业公司态度却很坚决,表示可以依法处置香菜偿还拖欠的种子款。
此时,执行干警们考虑到近期东北受台风影响,庄稼欠收,如果强制性处置地里香菜,不仅会造成张某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其明年的种植。于是干警们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希望大家都能考虑对方的难处,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张某保证今后一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可以立即还款1万元。申请执行人目睹香菜地里的景象和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也终于同意张某可以分期履行剩余债务,保证其明年种植不受影响。就这样,双方在“香菜地”旁签订了和解协议,也消除了多年隔阂,这一桩困扰多年的“香菜地”案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8-23 13: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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