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与峡江某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基本案情】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与位于江西省的峡江某物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与峡江某物流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解除;峡江某物流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返还相关的库存产品及周转器具,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峡江某物流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存在执行标的物被转移的风险,且一旦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案,将会给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情况万分紧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案情,两级法院针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经请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决定三级法院联动异地执行该案。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调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建立起异地联动执行机制。2022年5月20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三千多公里,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兵合一处,在35度高温的环境下,连续工作近15个小时,最终将所扣押的19万余件执行标的物在公证处的见证下,顺利与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完成交接。
【典型意义】异地财产处置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点。本案中,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克服异地执行之难,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调下,在外省兄弟法院的帮助下,以最短的时间顺利实现异地财产处置,不仅解除了企业经营危机并实现其权益,而且对于三级法院联动开展异地财产执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13: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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