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加速推进执行进程,成功挽回债权人经济损失1.1亿元,收到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路支行赠送的感谢锦旗。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案件,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众多,类型各异,包括房产、土地、未登记权属建筑物、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等。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后,办案法官李德龙、法官助理张鑫仔细梳理,制作清单,加快推进财产调查、财产查封、作价、拍卖程序。
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其他案件的质押财产与本案部分财产相连,分割处置将影响财产价值,为最大程度实现各案债权人合法权益及保障债务人财产利益,执行局局长孙青山、执行处处长郭鹏与办案法官认真研究执行方式,协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另案债权人对相关财产合并执行,整体处置,共同作价,分别受偿,最终促成各案合法、合理推进执行。此后,案件经两次公开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挽回申请执行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路支行经济损失11268.93万元。
长春中院将不断提高执行效率、打造多元化执行工作机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01 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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